宿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永嘉路南片区重大项目施工便道已经批准投入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阳县经济开发区;
1.2工程规模:永嘉路南片区重大项目施工便道位于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永嘉路南片区施工便道渣土铺设、碎石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预算价:63700.00元,控制价:63700.00元;
1.6本工程设1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三、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四)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0日17时30分前至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局接待室
七、注意事项
招标人:宿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勇
联系电话:180145787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芬
联系电话:17394701960
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市民东路西侧市民中心2号楼
宿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