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泗阳县葛东河开发区段(北京路桥至泗水大道)河道清淤项目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泗阳县葛东河开发区段(北京路桥至泗水大道)。 (二)监理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河道清淤工程,包括挖淤泥、淤泥处置脱水约16200立方(污泥脱干率60%—70%之间),以及块石清理、土方弃置、绿化恢复、围堰、排水、施工围挡等相关工程。主要采取挖泥船+脱泥机进行清淤施工。 (三)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12个月。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监理费控制价:2.6万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所有工程完成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且资料齐全提交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80%,经审计完成后且满缺陷责任期付清余款。 三、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4.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4.2.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09:00至2024年10月17日17:30,携带下列资料至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1)法人委托书(原件两份); (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管委会(前楼)信访室。 七、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郑海洋 联系电话:15951292108 |